做好我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守正创新,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保证我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评审原则
(一)各奖项需严格按照奖励范围和奖励条件进行评审,具体要求按照本细则执行。
(二)评选各类奖项应遵守“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获奖名单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广泛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优秀研究生:全校在籍注册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担任研究生会校、院两级学生干部、班委、“三助”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干部。
(三)优秀毕业研究生:当年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应届毕业研究生。
三、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思想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学兼优,服从班级管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4.能够依照培养计划和导师安排正常开展科学研究和实践工作,且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与专业实践能力,无不及格科目。
(二)具体条件
1.优秀研究生
(1)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秀研究生申请者要求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优秀研究生申请者要求在学习、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在所评研究生排名前50%以内,开题通过、中期考核为良好及以上。
(3)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乐于为集体服务并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
2.优秀研究生干部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者必须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在所评研究生排名前50%以内,开题通过、中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2)担任过校、院两级研究生干部,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生工作和社会工作,为学校工作做出积极贡献者。组织实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生活动2次及以上,且活动内容在学院或学校网站、微信平台公众号或其他媒体刊物上进行登载。
(3)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表率作用,为学校、学院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优秀毕业研究生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中期考核成绩良好及以上,英语水平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学术型研究生获得校级(含)以上研究生学术成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2)达到本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中学术成果要求且科研成果突出者。
(3)积极承担校、院两级学生工作或社会志愿服务者。
符合以上条件者,获得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或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或其他类全国研究生重大赛事获奖者优先考虑。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公安司法处理者,或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2.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当年规定期限内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四、评选办法
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按照综合测评成绩评定,根据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评定。
(一)优秀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课程成绩平均分*60%+综合成绩*40%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综合测评成绩=课程成绩平均分*20%+综合成绩*80%
(三)优秀毕业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课程成绩平均分*40%+综合成绩*60%
综合成绩包括以下各项:
(一)发表论文:条件1适用于学术型硕士,条件2适用于专业型硕士。
1. SCI、EI每篇按“10+10×影响因子”计分,北大核心和科技核心期刊每篇按“5×影响因子”计分,其他期刊每篇按“2×影响因子”计分,论文集、增刊、摘要每篇1分。论文第一作者必须为学生本人。
2. SCI、EI每篇按“10+10×影响因子”计分,北大核心和科技核心期刊每篇按“5×影响因子”计分,其他期刊每篇按“2×影响因子”计分,论文集、增刊、摘要每篇1分。第二作者按分值的40%计取,第三作者按分值的20%计取,非第一作者加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录用函需导师担保签字可按上述规则加分。
(二)教材编著:参编教材,主要编写人员记5分;参编专著,主要编写人员记8分。
(三)申请专利: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项3分,发明专利每项10分。第一专利权人为新疆农业大学,申请人为第一发明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申请人为第二发明人也可)。
(四)参加学术活动:参加学术会议并用中文做报告2分,用英文做报告5分。(参加所有会议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五)英语等级:
1. 英语通过国家四级3分,国家六级5分,英语四、六级按最高级计算,不累加(博士研究生不参与此项加分,仅作为评选参考)。
2. 雅思达到6.5分及以上、托福105分及以上,加8分。
(六)获奖情况(民间团体组织的活动或竞赛获奖不在记分范围):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院级获奖每项分别按5分、3分、2分、1分计取,其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级、优秀奖分别按上述分值的100%、50%、30%、10%计取,获得团体奖的个人得分为相应分值除以团队人数。(此项不含奖学金获奖荣誉)
(七)主持项目:研究生申报学生创新项目、产学研基地项目等,获得审批后主持项目者计5分,申请并参与者计2分。
(八)转件著作权:获得软件著作权每项1分。
(九)学生干部:班长(班级事务主要负责人)、学习委员、支部副书记,表现优秀者加2分;学院班委成员或学校研究生会干部、干事,不论同时担任几项职务,加1分。
(十)参加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累计5次计1分,10次以上计2分。
(十一)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各类投稿,一经录用者计1分。
备注:
1. 以上(一)至(十一)项中所有加分材料第一单位必须为新疆农业大学或新疆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2. 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材料者视为放弃本年度评选。
3. 不按时按量参加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如政治学习、集中教育等,累计2次,总评成绩扣1分。
五、提交材料
研究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已发表的论文应附期刊原件及刊物目录和论文复印件;
(二)已录用但尚未发表的论文要附论文全文、录用函原件及汇款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三)获得各类奖项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加学术活动需提供会议通知或相关证明材料。
六、评选程序
1.校级研究生荣誉称号一般每学年评选一次。
2.研究生提出申请。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书面申请者视为主动放弃。申请者应如实填写有关材料,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3.培养单位评审。依据当年评审安排,各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开展评审工作,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4.学校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研究生院对评审结果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定,集体研究确定学校研究生荣誉称号名单并予以公示。
本细则由新疆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2年5月起施行。如有疑问,请咨询 0991-8762469。
新疆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