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广泛宣传,学生申报,我院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实施细则中发布的各类条件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3天(9月15日-9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18699070128,咨询。
根据我院专业建设情况(林学专业为国家一流专业,森林保护专业为自治区一流专业),2023年学校下达至我院的推荐指标为8人(其中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指标占20%),我院预分配各专业推荐的指标为林学3人,森林保护2人,园林专业3人(包含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1人)。
特别说明,此次公示仅为审核成绩公示,最终是否推荐以学校公示的名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