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农业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简章》)、《新疆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新农大学位发〔2017〕11号)要求,结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律及学院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制定林学与园艺学院2020年园艺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一)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导师和学科在选拔中的自主权,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将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等作为博士研究生选拔的重要质量标准,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三)建立健全招生监督机制,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二、组织实施
(一)招生导师符合《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暂行办法》基本要求,且经研究生管理处审核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申请考核工作,对招生过程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林学与园艺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杰
副组长:王振锡
成员:廖康、周龙、阿地力
主要职责包括:全面负责本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包括审批专家考核小组名单;审批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问题和申诉。
(2)材料审核小组
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材料审核专家小组组长、成员名单,材料审核小组成员由学位点导师组成。
学院材料审核小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评估,审核材料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要求。
(3)综合面试专家小组
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备案。专家考核小组的成员不少于5名。
学院综合面试专家小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考察申请人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外语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并根据其表现进行评分。
三、招生计划
见《招生简章》。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招生简章》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要求的体检标准,且在1975年9月1日后出生。
(二)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不能由报考导师本人推荐。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毕业3年内的往届生、非定向报考的申请人可视为应届生)应达到硕士培养单位毕业要求,在2020年9月1日前获得园艺学一级学科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且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四)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应获得园艺学一级学科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近5年从事园艺学一级学科及相关专业业务工作,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
近5年内(2015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在相应学科领域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学术论文(硕士阶段发表论文,经学院审核可视为第一作者)。
(五)跨专业(本科、硕士均不是以果树学、蔬菜学、观赏园艺学、茶学、设施园艺学、经济林为研究方向的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和非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人需要参加加试课程考试。申请果树学方向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加试果树生理、果树育种专题课程;申请蔬菜学方向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加试蔬菜生理、蔬菜育种专题课程。
五、申请程序
(一)申请程序
(1)材料初审。2020年5月8日前,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电子版材料进行初审,并对材料审核结果进行公示。通过初审者须在来校综合考核时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材料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笔试及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专业课笔试,由我院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组织考试;第二部分为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和跨专业申请人加试。
(3)公开公示。初审合格名单、综合考核成绩由我院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管理处在门户网站统一公示。
(二)申请材料
见《招生简章》
报名材料所涉及到的证件均须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或培养单位出具的证明或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申请人必须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通报申请人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记入教育部诚信档案系统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六、材料初审与综合考核安排
2020年5月8日前,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电子版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及报名材料是否完整、规范,并对材料审核结果进行公示。通过初审者须在来校综合考核时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材料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笔试及综合考核。
(一)英语水平考试。没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的申请人,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英语水平考试。考试时间:2020年5月16日,请保持手机畅通,学院将提前通知考试相关事宜。英语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跨专业加试。2020年5月1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跨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和非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人在我院进行跨专业课程考试(考试参考书目见附件1)。加试合格者进入下一阶段。
七、综合考核
(一)专业课笔试
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人组织专业课考试。
考核方式:笔试(闭卷)。
考试科目:高级植物生理学
园艺作物栽培与育种学
考试时间:2020年5月16日16:00(北京时间)
考试地点:新疆农业大学一号教学楼,详见网站公示。
(二)综合能力测试和面试
综合能力测试和面试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农业大学林学与园艺学院111室
综合能力测试分为导师评价和外语应用能力测试。
相关时间和考核方式安排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发生变化时,将另行通知。
(1)导师评价(满分100分)
申请人拟报考导师和至少2名本学科团队成员共同组成导师评价小组,对申请人科研创新能力、科学思维、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及运用能力、科研工作基础及个人兴趣以及是否符合导师研究方向等进行书面评价,并给出成绩。
(2)英语应用能力(满分100分)
由学院单独组织英语应用能力考核。英语应用能力考核形式为英文报告,申请人需用英文做专业外文文献或资料学习报告(PPT报告10分钟,英文答疑10分钟),英文报告主题由报考导师指定。英语应用能力考核组按百分制给每位申请人量化打分。
(3)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由综合面试专家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学院申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至少有1人全程参与,有纪检委员全程参与。
申请人须准备20分钟的PPT进行现场答辩,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阶段的主要研究内容、目前研究领域及研究进展、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专家提问考察时间15分钟,包含以下内容。
①学术能力考察
主要考察申请人的科研创新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术兴趣、对学科前沿的理解等。
②综合素质考察
主要考察申请人逻辑思维及表达能力、本学科以外的科研及社会实践、心理素质与人文素养等方面。
(三)成绩计算
两门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导师评价、英语应用能力60分为及格,任一项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2)×30%+(综合面试成绩×60%+导师评价成绩×20%+外语应用能力成绩×20%)×70%。
八、调剂
综合考核结束后,如果同一名导师名下通过综合考核的申请人数超过学校规定的招生数(2人,新增导师1人),则在征得申请人和其他导师的同意,并在申请人、原报考导师、调剂后的导师等三方共同签署调剂报告后,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九、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检查,不再单独组织,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十、录取
学院将对申请、审核、综合考核等各阶段流程和要求进行公告,并根据导师意见(报考导师有一票否决权)、综合考核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将在林学与园艺学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汇总并在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公示。
十一、公示
学院对申请、审核、综合考核各阶段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公告,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汇总公示,未经公示不予录取。
十二、咨询与投诉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二级纪委对申请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开通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申请者和社会的监督,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1)本学院咨询与申诉部门
林学与园艺与学院研究生办
咨询电话:0991-8762469 方老师
学院纪检委办公室:0991-8762363
(2)学校咨询与申诉部门
研究生管理处
咨询电话:0991-8762140王老师
申诉受理:新疆农业大学纪检监察室
受理电话:0991-8762329
申诉受理电子信箱:xjnydxjjw@163.com(注明“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考举报/申诉”字样)。
十三、监督与违规处理
(1)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申请人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人员,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博士生招生中申请人违规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系统。
(3)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上一级管理部门或校纪检监察室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5)涉及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对在报考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新疆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拟录取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开除学籍。学院纪委对博士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四、其他
(1)本学院博士招生的相关信息将在林学与园艺学院学院主页(http://lyxy.xjau.edu.cn/476/list.htm)上发布。
(2)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林学与园艺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林学与园艺学院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0日
参考书目:
参考书目 | 主编 | 出版社 |
植物生理学(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 | 武维华 | 科学出版社(1992年出版) |
果树栽培学总论(第3版) | 郗荣庭 | 中国农业出版社(2011年出版) |
果树育种学(第2版) | 沈德绪 | 中国农业出版社( 1992年出版) |
蔬菜栽培学总论 | 浙江大学编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蔬菜栽培学各论 | 山东农业大编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园艺植物育种学 | 景士西 | 中国农业出版社 |